诉求编号 FGW202206001 诉求标题 魏都大道儿童公园对面的新建康医院停车场乱收费 诉求内容 李先生来电反映:自己于6月23日上午在平城区魏都大道儿童公园对面的新建康医院停车场停车,停车后准备离开时新建康医院工作人员向其收取了10元停车费(忘记停放多久时间),李先生对该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有异议,担心该停车场没有在相关部门备案就进行收费,李先生向热线求助,希望帮助落实新建康医院停车场是否有备案。 诉求人 李先生 处办单位 市发改委 处办回复 李先生: 您好! 按照现行价格政策,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位),机场、车站、码头和公立医院、学校、养老院、图书馆、展览馆的机动车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余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您反映的新健康医院停车场属于民营医院的停车场,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内,属于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明码标价即可,无需到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但是,如果停车场未按国家规定进行停车收费公示或者不给消费者提供税务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属于违规收费行为,消费者可向具有执法权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查处。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 事件地点 市直 留言时间 2022-06-23 回复时间 202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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