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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1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12-31 09:18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信用体系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切中问题要害,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夯实信用基础、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创新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关于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需要给您说明的是:

2013年我市启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年建立了市发改委主任和人行大同中心支行行长为双召集人、全市51个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共同参与的良性运行机制,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了“双公示”、联合奖惩、信用承诺、信用监管、信用应用、信用修复、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使用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推进全市信用制度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2017年建成大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与政务审批平台对接,实现了数据的自动传输、共享。截至目前,平台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2.5亿余条,为全市开展信用分级监管、信用激励应用等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2020、2021年连续两年入选参加了全国省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观摩。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我市在有261个地级市参与的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处于中游位置,在全省始终保持前列。

三、关于您提出的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将作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认真落实。

1.压实工作责任,完善问责机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对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对工作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2.加强政府自身诚信建设,发挥政务诚信的引导作用。

政府诚信被称为是“第一诚信”,政府各部门应率先垂范,以政务诚信带动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一要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确保政策科学、合理,避免朝令夕改,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增强投资者信心。二要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在评先评优领域,将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嵌入评选流程。三要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加大推动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力度,依法惩治虚假诉讼。

3.破部门和行业壁垒,畅通各部门数据流通、共享。首先,加强信用信息收集、共享平台建设,升级、完善市级平台各项功能,建立县(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门户网站,实现市县两级数据同步、互联,为数据收集、共享提供物质保障。其次,打破制度藩篱,整合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和市信用信息管理中心职能,形成全面覆盖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实现公安、社保、医保、税务、电力等行业监管部门和垄断企业的数据联通。

4.提升信用监管和信用应用水平,发挥信用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作用。一是社会各领域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建立失诺记录制度和主体信誉机制,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提升企业合同履约水平。二是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信用报告,率先在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干部选拔任用、从业资格认定、创业扶持、社会救助、公共服务领域使用信用报告。三是按照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化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在环保、食品药品、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并形成具体案例。四是在医疗、养老、家政、旅游、购物领域实施“信易+”工程,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促进释放消费潜力。

5.以坚实的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第一,加快建立本地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步伐,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更灵活的融资服务。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在本地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注册。第二,向金融机构开放信用信息数据接口,优化“信易贷”等信用贷款审核流程,缩减审批时间;降低审核门槛,发挥政府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资金作用,扩大“信易贷”等信用贷款受益范围。

6.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围绕创建“信用示范区”开展全方位、地毯式宣传报道大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褒扬诚实守信、曝光失德失信行为,传播诚信理念,大力发掘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宣传推广各类诚信典型,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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