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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验收意见的公示

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发布时间:2023-02-20 10:07   

根据市整改办《关于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对照《整改方案》,2023年1月16日,我委组成验收组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号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整改目标:进一步明确环保职责和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按时完成承担的环保督察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逐条逐项盘点近年来历次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按照《大同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积极落实我委相关任务。于2022年3月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2、7、8、15、68号任务的整改验收。

验收结论:验收通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

联系电话:7668860

通讯地址:大同市文瀛湖办公楼(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主楼639房间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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