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整改办《关于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对照《整改方案》,2023年1月16日,我委组成验收组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号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整改目标:进一步明确环保职责和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按时完成承担的环保督察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逐条逐项盘点近年来历次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按照《大同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积极落实我委相关任务。于2022年3月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2、7、8、15、68号任务的整改验收。 验收结论:验收通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 联系电话:7668860 通讯地址:大同市文瀛湖办公楼(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主楼639房间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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