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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衔接省政府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09 17:12    文号:同政发〔202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衔接国务院关于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20〕2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市人民政府相应取消4项行政许可事项,落实衔接2项行政许可事项。

    各县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1-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对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对省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做好衔接落实,保证审批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4项)

          2.市政府衔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项)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3日

    附件: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衔接省政府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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