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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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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6-20 12:33
标题: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山西省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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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山西省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0 12:33 来源:社会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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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下达山西省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同发改社会发〔2024〕100号

天镇县发改局,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山西省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晋发改投资发〔2024〕138号),现将我市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8474万元,转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省发改委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各级政府要严格履行资金配套的主体责任。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我委。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的监管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

我委会同市教育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处罚。

请在收文后5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并报我委备案。资金下达后要抓紧时间开工,确保中央资金能够立即投入项目建设。

附件: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山西省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此文主动公开)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下达山西省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晋发改投资发〔2024〕138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664号),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决策部署,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增强教育改革发展活力,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现将我省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63944万元转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见附件),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数为执行数,其余均为参考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671号)、《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社会规〔2024〕284号),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应符合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严格防范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审批。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调减并影响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规模的,应及时报我委进行调整。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必须落实国家和省级深化产教融合改革有关政策,特别是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7部门在全国率先布局《山西省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和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创新政策,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集群,建设高水平、开放型、共享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同时,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有明确合作企业和具体合作方式,吸纳更多优质企业纳入省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进一步提高实训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转发下达

我委转发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中的所有项目均为直接下达方式,请在收文后5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并报我委备案。计划下达情况要及时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要扎实做好前期工作基础,全面完善开工条件,严格按照配套资金承诺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转发后,下达投资能够立即投入项目建设。

三、监督管理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的主体责任。要自觉履行综合信用承诺,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要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

请省教育厅对高校建设项目实施负总责,要督促项目单位按承诺开工、建设、投用等全过程管理。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按照隶属关系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的监管,特别要发挥基层发展改革部门和教育部门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去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

国家和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本次转发下达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有关方面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6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我委。国家和我委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本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请省教育厅、各地市高度重视,进一步压实项目单位责任,确保项目组织实施科学、有序,按月调度及时、准确。

五、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原深度贫困地区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扩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保障群众受教育权利,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人口流入地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创新培养模式、优化培养结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绩效目标表附后。

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国家和我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注意事项

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守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要切实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搞标新立异、大拆大建,避免触碰生态红线。要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杜绝“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超规模建设等问题,着力打造“阳光工程”“民心工程”。

附件:1.山西省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汇总表(只发抄送单位).xlsx

2.山西省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总表(只发抄送单位).doc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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