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同市民政局 关于转发省发改委 省民政厅《关于调整下达山西省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养老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通知》的通知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同市民政局
关于转发省发改委 省民政厅《关于调整下达山西省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养老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通知》的通知
同发改社会发〔2024〕102号
新荣区发改局、新荣区民政局:
省发改委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调整下达山西省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养老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通知》(晋发改投资发〔2024〕131号),将因在建设过程中受施工停滞、法务纠纷等等因素影响,未能按时竣工,造成中央预算内资金沉淀,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的晋中市太谷县孟母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2100万元撤回,调整用于审批手续完善、建设条件成熟的大同市新荣区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现予以转发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应符合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避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照程序报批。
二、项目监管
区人民政府对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则,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三、按月调度
区发改部门要会同区民政部门做好年度投资计划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的衔接,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于每月10日前对项目实行按月调度,及时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资金支付、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并将佐证资料同步上传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四、绩效目标
本次投资的总体绩效目标是:进一步改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发改部门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民政厅关于调整下达山西省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养老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通知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同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1日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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