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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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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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2-18 16:35
标题: 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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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8 16:35 来源:收费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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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同发改收费发〔2025〕263号

各县(区)发科局、教育局、财政局,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省政府同意,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发改规发〔2025〕9号),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此前我委(局)印发的相关文件中与此文件不符的内容,以此文件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山西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清单.xls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同市教育局

大同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7日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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