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2026年度粮食购销领域第一季度巡查通知
各县(区)发改局、市属粮食企业: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创新方式强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的通知》,在粮食购销领域开展定期巡查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委拟定于2026年3月中下旬对市级粮食企业承储的中央事权粮,省、市、县级储备粮食及商品粮食库存开展巡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大同市2026年度粮食购销领域第一季度巡查方案》准备资料以待检查。
附件:大同市2026年度粮食购销领域第一季度巡查方案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9日
大同市2026年度粮食购销领域
第一季度巡查方案
为了进一步创新方式,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切实解决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筑牢我市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依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创新方式强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的通知》,在粮食购销领域开展定期巡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粮食领域腐败问题的严峻复杂性、涉粮腐败案件的严重危害性,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找准我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解决方案,拿出管用、好用的实招,守住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合规的底线。通过标本兼治、强化长效机制,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务求取得持久性成效。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市级粮食企业承储的省、市、县级储备粮食及商品粮食库存。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春季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情况;春季防火情况;粮温记录情况;检查《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点和人员安排
(一)检查时间
3月12日-13日。以2026年2月28日为检查时点,并以检查时点库存统计数据为准。
(二)成立市级巡查工作组
组长:贾健刚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郭勇 市发改委安全仓储与科技科科长
马玉芳 市发改委粮食储备科科长
李世龙 市发改委粮食储备科副科长
刘星林 市发改委安全生产科一级主任科员
谷成业 市发改委粮食储备科三级主任科员
许静怡 市发改委执法监督科四级主任科员
受检单位:大同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各县(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县级巡查工作组。
(三)分工安排
市属粮食企业及其承租库点由市发改委组织巡查,各县(区)粮食企业由各县县(区)发改局牵头组织巡查,县(区)各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受检粮食承储企业要整理好统计账务、财务账务、自查资料及货位平整等迎检工作。粮食承储企业单位法人对库存检查结果签字。县(区)巡查工作结束后,向市发改委汇报巡查工作结果;市发改委将巡查结果汇总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汇报。
2、围绕粮食承储数量、质量、安全、政策执行等重点方面,出实招、讲实效,坚决守住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运作合规的底线。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有针对性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和重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切实发现解决粮食库存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3、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度的行为,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依法依规及时给予行政处罚;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
4.巡查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应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公正检查、文明检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三晋通APP
大同政务
晋公网安备 140202020001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