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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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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9-04 09:28
标题: 关于大同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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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同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9-04 09:28 来源:安全仓储与科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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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同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收费标准的批复

同发改收费发〔2026〕116号

大同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你中心《关于核定相关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175号)精神,现对你中心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校外活动收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9个大项58个小项范围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

(一)绘画、软硬笔书法等美术书法类项目每生每课时15元;

(二)少儿舞蹈、芭蕾舞等舞蹈类项目每生每课时15元;

(三)跆拳道、围棋等体育类项目每生每课时15元;

(四)语言表演故事、表演喜剧等表演类项目每生每课时15元;

(五)古筝、二胡等器乐声乐类项目每生每课时20元。

二、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长培训项目,按照“只能收取成本费用,不得盈利”的原则,据实收取。教师进行教学演示和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免费配发的消耗品,不得收费。

三、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收费必须在未成年人自愿参加活动的前提下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强行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活动并收费。

四、对集体组织的普及型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要实行免费,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要免收全部费用。

五、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时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你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本文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2027年8月4日前重新申请制定正式价格。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同市财政局

2026年9月3日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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