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字解读
一、制定背景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2022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23年授权新华社向社会公布。2023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也印发《山西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市县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都要制定《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在总体要求方面:明确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在确保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的基础上,优先为低收入的失能、残疾、独居、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要贡献老年人等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二)在主要措施方面,明确了5个方面22条:
一是完善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了《大同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2条,按照不少于省级清单要求,我市比省级清单多2条,一条是百岁老人补贴问题(见清单9条),我市已经从1996年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目前全市有105人,每人每月300元;一条是法律援助服务问题(见清单12条),属于关爱服务,不是物质救助。
二是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提出了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统计制度、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制度等三项制度。
三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提出了健全完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资金保障、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优化发展养老服务的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养老服务基本优惠扶持政策、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等五个方面的措施。这儿需要说明的是,明确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的比例不低于60%。
四是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出了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保障能力、优化普惠型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支持国有经济有效供给养老服务、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加强老年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加强优抚对象养老服务保障等七个方面的措施。
五是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提出了强化家庭赡养能力、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健全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的措施。这儿需要说明的是,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一次性入职奖励制度,是省政府明确的措施,明确要求省、市福利金各按50%比例分担,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不用负担。
(三)在组织保障方面,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监管和凝聚社会共识等三个方面明确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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