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

索 引 号: 0352fgw00/2024-00045
信息分类: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6-13 09:02
标题: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分行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关于印发《大同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同发改信用发【2024】70号
时效: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分行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关于印发《大同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3 09:02 来源:信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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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分行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

关于印发《大同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发改信用发【2024】70号

各县(区)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各金融机构:

现将《大同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大同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分行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

2024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同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及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金融良性发展,营造良好农村信用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现结合大同市各县(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信用建设和信用评级结果运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积极推动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将农村地区信用建设与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产业发展有效结合,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信用(村)户信用评价授信体系。进一步扩大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范围,构建“定性信用”+商业银行“定量信用”+人民银行“征信信用”的综合农户信用评价授信模型,推进电子化涉农信用档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强化金融科技应用,拓展信用评级覆盖面,尤其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系统化、智能化、批量化指标评级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向纵深发展,有效缓解农村地区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大同市分行;责任单位:各县(区)金融机构)

(二)推动涉农主体农业保险信息采集共享。引导各保险公司逐步将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保险信息共享至省级地方征信平台,通过灵活采用系统对接调用、数据核验、自主报送等方式与地方征信平台对接,实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维度画像”。推动保险机构产品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快速匹配。(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全辖各保险类金融机构)

(三)加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应用。进一步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运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进“信用评价+整村(园)授信”业务模式,促进农村地区信息、信用和信贷联动,引导信贷资金助农惠农,通过地方征信平台“精准画像”,实现金融体系产品创新、业务拓展、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大对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个人采取正向激励政策,引导信贷资金向优质的信用户倾斜,推动农村信用环境优化。(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大同市分行;责任单位:大同市全辖金融机构)

(四)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由大同市发改委牵头,成立由大同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大同市分行、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发改局、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大同市分行。领导组统筹多方主体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推进乡村振兴的高站位,加强银行、保险、担保及相关征信机构合作互动,形成“多方参与、多方收益、上下联动”工作模式。强化各部门间联席工作机制,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发力,破解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不对称问题,积极开展信用评级应用、信用救助等工作,让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为金融赋能的突破点。(牵头单位:大同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大同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大同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发改局、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各县(区)金融机构)

(五)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主动联合地方政府、社团组织、金融机构等各方力量开展适合农村特点、形式多样的征信知识宣传及诚信教育,广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鼓励金融机构等多方主体深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银企对接、征信服务,努力营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良好氛围。(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大同市分行;责任单位:大同市全辖金融机构)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农村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充分认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措施,全力推进农村地区信用建设,营造区域经济发展的信用大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二)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人民银行、金融机构、非银金融机构、征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信用体系工作架构,相关成员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跟进工作进度,推动各项工作实施落地。

(三)深化工作对接机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督导,推动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高效开展此项工作,并纳入年度征信业务考核评级工作中。各相关成员单位定期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及先进做法,形成一批征信促融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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